俗人7

 

給親愛的藍,媽媽與所有看到這封信的人:

 

  對不起,我是個不孝的孩子,是個可怕的變態。是這個世界上還不允許的存在。

 

  喜歡藍感覺是一見鍾情——一見鍾情說白了就是貪圖美色。對,我承認我就是個俗人,貪圖藍好看,一見鍾情,後來漸漸熟悉起來之後,喜歡就像生了根發了芽的參天大樹瘋長,長出心房開在眼裡就成了一株花。

 

  花是玫瑰的形狀,花瓣是鮮艷的紅,花蕊卻是黑的。我注定不能乾乾淨淨的選擇只守著他,就這麼安分的戀慕著藍,不把這份喜歡告訴誰。或許「喜歡」本身就是種永遠也不會滿足的、貪而無厭的情緒也說不定。

 

  我就是如此貪而無厭的喜歡著藍,還妄想著能得到藍同等的喜歡。這樣的我果然活該遭報應了吧。

 

  「我最討厭同性戀了。」

 

  這句話說出來的時候,彷彿有一把刀銳利的割在心上——這是不是太俗氣的比喻了?但我只是個沒甚麼文化素養的人,所以只說得出這樣俗氣的話語,還請看到的你們見諒——那把刀那樣重那樣重,割得我那麽痛那麽痛。

 

  我也曾經奢想過與藍在一起,被獨自扶養我的母親諒解,過著幸福美好的生活。但是夢想越美好,現實就越是要撞得我頭破血流。

 

  對不起,請允許我再重複一次,對不起,我是個不孝的孩子,是個可怕的變態。是這個世界上還不允許的存在,但是為甚麼?我們這種人,對,我們「這種人」,難道就真的不能夠站到現實裡,成為活生生的人而不只是一個個被標籤化的個案呢?

 

  我們究竟哪裡做錯了,必須要成為一種、彷彿光是存在就能傷害到別人的名詞?

 

  但不管怎麼樣,想必我一定傷害到了他們,母親,藍,或許還有更多人,不諒解我的老師也好,露出鄙夷神色的心理師也好,我的存在本身已經成為一種錯誤了吧?說實話,「為甚麼他們不體諒我呢?」這樣子的想法也是存在著的,但又忍不住為抱持著這種想法的自己感到羞慚。

 

  真的很對不起,傷害到你們。無論是因為甚麼原因,為我而傷心難過都是不值得的,只要這樣想就會輕鬆很多的話,那請這樣想吧。對我而言,得到別人的同情或體諒甚麼的,已經不那麽強求了。(或許我這種人就是無法得到別人的諒解吧。)

 

  忽然想到和藍認識的那一天,也差不多是這個天氣呢,陽光璀璨的穿透他的髮絲落在我的眼裡,或許我說錯了,那一刻就開出了花,接著花又撒下了樹的種子也說不定。

 

  ——好喜歡你啊。對不起,即使都這個時刻了也無法把自己的心思遮掩住的我,其實並不想要祝福你有一個你喜歡的女朋友,但這樣又顯得我太過妒忌小氣了些,那還是祝福你吧。祝福藍你未來可以有一個漂亮可愛的女朋友,她會對你很好很好,你會忘記我,一個在你生命中無關緊要的路人甲乙丙丁。

 

  媽媽,媽媽,如果說藍是我最想念的人,那你一定是我最虧欠的人了。對不起,讓你認真費心拉拔長大的孩子竟然是個惹人討厭的同性戀,你一定很不能接受吧?不過沒事的,很快、很快你就會失去他。

 

  以前看過一本書,叫做《寂寞的頻率》,看完以後覺得與其說寂寞不如更像是失去,或者說,失去是寂寞的一種表現形式。所以我可不可以這樣想,媽媽你在失去我以後會感到寂寞而不是快樂?如果是這樣就好了呢。不不不,我怎麽能這麼想呢……

 

  媽媽你啊,在失去了使你厭惡並悲傷的兒子以後,會過得快快樂樂的,少了一個拖油瓶以後也可以很快找到你的第二春,最好是一個高大瀟灑的帥氣男人。

 

  對不起,沒能成為你引以為傲的兒子。

 

  無論如何,我都希望看到這封信的藍(如果可以的話,請讓他看到這封信),媽媽,以及其他無論誰也好的人們,在看到這封信之後,能理解我寫下這封信的初衷——並不是要責怪任何人,而是想表達自己的感謝與愧疚。

 

  並且,希望你們都能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。有時生活不易,只想默默嘆氣,可以的話就想想我吧,想想你們活下去的那一大份你們裡面有很小很小一部份是我,就當作為了我也好,好好的生活吧。

 

  如果可以幫助到你們的話真是太好了。最後,我只想說一句話。

 

  「我這一生,無病無災,平安喜樂。有我愛的人與愛我的人,我過得很好。」

 

  謝謝你們。

 

—不足為外人所知的,我的遺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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